于宁杰代表:让公共法律服务在基层“够得着”
“有些地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不能有效覆盖,有的地区过度依赖公益服务,甚至简单地将社会服务公益化,对法律服务机构实施不合理的考核。”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律师协会会长于宁杰建议,加强财政保障,以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质效。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律师协会会长于宁杰。受访者供图
于宁杰介绍,他已经连续三年提出有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为何如此关注?
“我们都知道‘基建’很重要,同样的,依法治国也需要基础设施来保障。”于宁杰作了个形象的比喻,他认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就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建”之一。
“去年我们做了一项调研,发现越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越稀缺。”于宁杰认为,公共法律服务不仅“高端要上得去”,而且“基层也要够得着”。为此,于宁杰围绕加强部分地区的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增加基层法律服务的财政预算、政府和国企采购法律服务要向基层法律机构倾斜等方面提出建议。
履职多年来,于宁杰充分发挥自身法律专业优势,深入基层调研,召集相关人士进行座谈商讨,提出不少法治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今年,于宁杰提交了有关开展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整治行动的建议,希望对违法违规办案的司法人员进行严肃追责,并通过“严禁制定刑事罚没指标”“严禁违法管辖或不正当制造、利用管辖权”等措施来规范执法行为。
此外,诉讼程序的公开性是衡量司法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尺。经过各级检察机关的实践和探索,检察听证的基本制度框架和规则体系已经初步建立。对此,于宁杰建议,在刑事诉讼法修订中增加检察听证条款。“‘入法’不仅让检察听证做法有法可依,也满足了公众对司法民主化的期待,是对全过程人民民主司法实践的完善。”于宁杰说。
2024年7月,于宁杰参与全国人大组织的调研山西法院活动。受访者供图
值得一提的是,于宁杰2024年的两个议案获得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其中《关于加强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监管的建议》引起司法部关注,司法部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在起草相关规章,同时对法律咨询服务市场乱象开展整治。另一个议案《关于规范管理破产管理人协会的建议》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人大财经委和司法部的同时关注,对破产制度的完善和破产实务的规范起到了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