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来福建省法院审结涉未成年人案件72619件
东南网5月29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29日,福建省高院发布《福建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白皮书(2022-2024)》,通报三年来福建法院少年审判工作。
涉未成年人行政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
三年来,全省法院审结涉未成年人案件72,619件,其中民事案件占94.41%,刑事案件占5.35%,行政案件占0.24%。
会上通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盗窃罪、强奸罪、聚众斗殴罪、抢劫罪、诈骗罪占67.02%,特别是盗窃罪、诈骗罪增长较多,应重点关注。犯罪主体以16-18岁、初中以下学历、无业人员为主(86.82%)。
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离婚纠纷占比82.19%,抚养权、监护权纠纷占9.02%,人格权纠纷逐年上升。涉未成年人行政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为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案由,聚焦未成年人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权等权益保障。
未成年人犯罪或遭受侵害,主要原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违法犯罪成本较低、家庭监护缺失、学校教育及监管不到位、网络不良信息引诱与教唆、商业经营者未有效履行社会责任等。
全省三级法院实现少年法庭全覆盖
我省少年审判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三年来,实现机构全覆盖、队伍专业化和机制健全化。全省三级法院实现少年法庭全覆盖,配备少审法官388人,建立了“三审合一”的少年审判工作机制。
我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三年来,全省法院生效判决未成年罪犯免缓刑适用率23.81%,对3,759名未成年犯实施犯罪记录封存。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判决猥亵儿童罪、拐骗儿童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引诱幼女卖淫罪等案件罪犯2550人,判处禁止被告人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案件118件。在未成年人民事和行政案件审理中,通过注重未成年人对自身权益的表达维护、加强离婚案件调解工作、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及“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理念落地落实。
我省协同共治保护格局进一步夯实。三年来,全省法院救助未成年人33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近800万元,帮助150人复学就业,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仅为0.2%。全省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2,574份,打造了“茉莉姐姐”“泉心护”“百合花开馨课堂”等家庭教育指导品牌。全省法院1,116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普法活动4,434场,涌现出“小法官夏令营”“红领巾法治课堂”“岩法‘未’你”“毕业法治课”等特色普法品牌。
下一步,福建法院将高站位推进少年审判工作,持续夯实未成年人保护司法责任;高质量健全少年审判工作体系,持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司法效能;高标准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持续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司法作为;高水平构建协同格局,持续扛牢未成年人保护司法担当;高要求深化法治宣传,持续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司法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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