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污染物治理项目入选国家级试点
福建省厦门市“新能源电池行业环境风险管控项目”近日成功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三批新污染物治理试点项目,成为全国仅有的4个试点项目之一。这一突破标志着厦门市在新污染物治理领域持续领跑,通过机制创新、科技赋能、全链条管控,逐步形成可复制推广的行业绿色转型经验。
率先构建治理体系,打造制度创新高地
作为全国副省级城市中首个出台专项治理方案的城市,《厦门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建立了“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市区联动”的工作机制,将新污染物治理纳入党政领导目标责任考核,创新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实现生态环境、工信、市场监管等7部门数据共享与联合执法。2024年,开展联合执法26家(次),建立问题台账“挂单销号”机制,形成执法闭环。
在制度建设方面,厦门首创多项全国标杆:率先出台《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工作若干规定》《厦门市二氯甲烷环境风险管控技术规范(试行)》,探索全生命周期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建立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一品一策”管理模式,服务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发布《建设项目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风险评估技术指南》,建立靠前评估保障机制,在项目引进阶段,对拟落地的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排放且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项目,开展科学评估,提出合理化建议,引导项目精准落地;创新将新污染物管控要求纳入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在项目准入阶段强化对新污染物的风险管控,一体推进新污染物与环评排污许可管理有机融合。
科技赋能织密监测网络,构建智慧治理底座
依托厦门大学等本地科研力量,厦门市构建起“陆海统筹、天地一体”的监测体系。投入资金配备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等高端设备,具备10类18项新污染物检测能力。2024年完成全市8个地表水点位、1家污水处理厂及1家企业排口的专项监测,获取全氟化合物类、酚类、邻苯二甲酸酯类等数据492组。开展重点行业废水和周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大气等新污染物主要环境归宿及九龙江河口等外源输入端口筛查,对重点海域开展新污染物筛查,建立厦门特色新污染物数据库,为精准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在民生保障方面,建立饮用水水源地季度监测机制,选取全氟化合物类、抗生素、酚类、邻苯二甲酸酯类等实施动态监控,累计获取数据1584组。通过优化前处理工艺和设备材质适配性研究,全面提升监测数据质量。
产业转型彰显治理效能,培育绿色发展动能
围绕厦门市“4+4+6”现代化产业体系,聚焦新能源电池等重点行业,摸清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挑战,通过制定行业技术规范、建立物质清单管理等措施,推动企业技改升级,提升环保形象和品牌价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新污染物管控与行业高质量发展协同。积极争取生态环境部帮扶指导,经过资格初审、专家论证等多轮评审,今年6月17日,厦门市新能源电池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试点项目被列为第三批4个国家级新污染物治理试点项目之一。
构建多元共治格局,擦亮城市生态底色
厦门市建立“政府—企业—公众”协同治理模式:在政府层面,建立市、区一体化推进的工作机制和跨部门协调机制,各部门明确任务清单,加强联动形成治理合力;在企业端,指导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全流程管理机制,构建政府与企业协同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治理体系,增强企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确保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放得进、管得住;在社会面,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对市、区执法监管、企业管理人员及各相关部门监管人员开展专项培训,邀请部环境规划院、部固管中心、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等单位专家现场指导帮扶,切实提升部门新污染物监管能力和企业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培训12场(次),培训人员240人(次)。
“我们将以此次试点为契机,持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推动新能源电池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深化新污染物部门协同监管模式,强化新污染物全流程监管。建立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到清洁生产审核、执法监管、日常巡查的全生命周期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形成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