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公益涉外海事特别仲裁案落地厦门自贸片区
近日,一宗公益涉外海事特别仲裁案件在厦门自贸片区作出裁决。该案适用《海丝特别仲裁规则》仲裁,是我国首例公益特别仲裁案,也是《仲裁法》修订后我国首例涉外海事领域的特别仲裁案。
案涉双方当事人因国际海运运费及相关费用结算产生争议,双方就该争议达成特别仲裁协议,约定适用《海丝特别仲裁规则》在厦门提交临时仲裁,仲裁地厦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海丝国际仲裁促进中心为指定和服务机构。
本案中,涉案企业因受国际经贸环境变化影响出现经营困难,申请适用《海丝特别仲裁规则》公益仲裁,免除指定机构的服务费和仲裁员费。经双方当事人约定,按照《海丝特别仲裁规则》指定的公益仲裁员,组成公益仲裁庭提供了仲裁服务,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了获得必要法律服务和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依托厦门自贸片区先行先试优势,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对标国际规则,在厦门海事局、厦门海事法院、厦门市司法局等部门的支持下,开展了一系列支持仲裁制度的创新举措。包括支持发布落地《海丝特别仲裁规则》和《首批推荐特别仲裁员名册》,助推厦门海事法院审结新《仲裁法》通过后全国首批(三个)特别仲裁条款效力案,联动厦门海事局探索形成海事领域的公益仲裁制度等,为涉外商事海事特别仲裁提供制度化保障。厦门自贸片区在跨境贸易、航运物流等领域的产业集聚,也为商事海事仲裁提供了丰富的实践场景。
本案既是首例约定仲裁地为厦门的涉外特别仲裁案,也是全国首例公益涉外海事特别仲裁案。该案的成功裁决,是厦门自贸片区长期致力于制度创新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新成果。
厦门自贸片区通过系统性构建支持涉外商事海事仲裁制度创新的合作平台,与相关部门形成高效协同,将在之后为更多涉外商事海事纠纷提供高效解决路径。同时,公益仲裁制度的首次创新应用,更是厦门自贸片区在国际规则运用上的有益探索与实践。(林婧 蔡慧群 廖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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